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针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想要理解的话得拆分成三个词来看:网络是路径,文化是产品,经营是目的。也就是说“通过网络互联网传播和交易文化产品或文化活动,并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需要办理许可证的”,此证就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们也称之为文网文。
对于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来说,办理的难易程度是分地区的。比如北京、上海就比较难申请;广州、深圳就比较好申请。所以如果企业自己去申请的恶化,多久受理、多久能下证就漫漫长夜需要等待了。因此代办机构应运而生,专业正规的代办公司会在短时间内做好分内的工作,但大家在选择代办机构时一定要慎重选择,避免上当受骗。我们具体来看下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好。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8、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业务发展报告。
小贴士: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依据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以上就是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般针对互联网文化公司、直播单位、游戏公司、互联网音乐娱乐公司、传媒公司、展览艺术品公司、动漫、漫画单位等都是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位朋友们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证书申请办理,避免对企业发展不利的影响。